山东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基层治理领域却仍存在令人触目惊心的乱象。山东省滕州市龙阳镇耿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暴露出的违法行为与恶劣行径股票配资策略官网,将基层权力监督的漏洞与司法公信力危机推至公众视野中央。无证驾驶、车辆无保险、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疑似干预司法等一系列问题,折射出基层法治建设亟待填补的巨大真空。
无证肇事:法律红线的肆意践踏
2024年12月14日清晨7时49分,滕州市龙阳镇一处铁路桥洞成为矛盾爆发的起点。村民张女士驾驶车辆送学生返程途中,与急速驶来的王利新车辆发生剧烈碰撞。狭窄桥洞内,失控车辆连续撞击桥体与受害车辆,导致车门严重变形、车尾凹陷,经济损失预估超两万元。事故发生后,王某某主动承认全部责任,并以"同村熟人""与受害方父亲系同学"为由,利用村民的信任提出私了。直至报警处理,受害方才惊悉王某某驾驶证早在十年前已被吊销,涉事车辆更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未投保交强险的,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王利新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更直接损害受害者合法权益。
展开剩余70%从私了到耍赖:权力傲慢下的失信演绎
在协商赔偿过程中,王某某的态度发生戏剧性转变。从最初承诺"所有费用由我承担",到4S店定损时仅愿支付7000元,再以1万元试探,遭拒后便开始采取拖延战术。当车辆维修完毕,2万元的维修账单摆在面前,王某某彻底失联,拒绝履行任何赔偿义务。即便在交警部门认定其全责后,这位村书记依然我行我素,公然违背基本契约精神。
这种失信行为背后,隐隐透出基层权力持有者的特权思维。据受害者透露,王某某曾在协商时直言"你去告就是",言语间充满对法律程序的轻视。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受害者前往镇政府反映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不仅推诿称"这是私事",甚至粗暴对待上访群众,将其从二楼推搡而下。这种漠视群众诉求、纵容违法行为的态度,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司法争议:程序正义的现实拷问
面对王某某的无赖行径,受害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遭遇了新的困境。从起诉到开庭长达4个月的等待,车辆被变相扣留5个月,司法程序的漫长让受害者承受着巨大经济与精神压力。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碰车想恢复原样,碰人也换新人"等争议性表述,被指缺乏对受害者权益的尊重;对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否定,也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可获赔偿的规定存在理解偏差。
更值得关注的是,王某某在庭审中凭借一张无公章的结算单,反复要求原告举证,试图混淆视听。而其党员身份、村书记职务是否对司法程序产生不当影响,亦引发公众质疑。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如何避免权力干扰、确保程序正义,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
基层治理: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王某某事件并非孤立个案,而是基层治理弊病的集中体现。一名被吊销驾照长达十年的人员,何以能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基层政府为何采取回避态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与法治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基层权力运行监督的缺失令人深思。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惩"微腐败",但在部分地区,基层干部特权思想依然顽固,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王某某的嚣张态度与镇政府的行为,暴露出基层治理体系中权力制约机制的失效,也让群众对法治产生信任危机。
目前,滕州市相关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但可以预见,这起事件不应止于个体纠纷的解决,更应成为基层治理体系改革的契机。唯有强化法律权威、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治理有效,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公众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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